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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5528
名称 南平市建阳潭城街道南武路回瑶工业平台1号房产整体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2-29
挂牌结束日期 2024-01-1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kok官网首页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租赁标的位于南平市建阳潭城街道南武路回瑶工业平台1号房产,土地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房产证载用途为其他用房,标的情况如下:

租赁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m2)

计租面积

(m2)

状态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租保证金

(万元)

南平市建阳潭城街道南武路回瑶工业平台1号房产

3426.4

3426.4

空置

27411.2

10

提示: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整体招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赁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其他用房(房屋如用于其他用途或经营方式须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减免租金等任何权利和主张。但均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工、腐蚀性化工、加工工厂类生产经营、存储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2、租赁期限:5年。

3、装修免租期:无。

4、租赁保证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金额,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付清。

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为一期支付一次(先交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结束前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期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二年起(含第二年)开始递增,每年递增3%(以上一年度租金金额为基数计算)。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8、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单位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物业费、房屋占用费等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费用以及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逾期腾退或未按合同约定腾退房屋返还给出租方等情形的,均不能参加竞租。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有权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实际交付房屋的时间晚于合同租期开始时间的,以《房屋设备设施交接确认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2、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出借他人、抵押、留置或与第三人调换使用、共同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并由承租方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3、承租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的,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如被相关部门处罚,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出租方损失。

4、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须按南平市相关规定进行,并且符合消防等相应规范,装修行为必须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实施,承租方应自行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与自身经营有关的所有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自行承担不能审批的风险和一切损失,出租方仅对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5、承租方装修改造房屋前,需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设计资料,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造。装修设计和改造施工不得影响租赁房屋建筑外观、结构、安全、消防、楼梯通道,以及给排水、供电、通讯正常使用,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完整的设计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出租方的回复意见予以调整、修改。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改造不视为对承租方装修、改造行为合法性确认,承租方应依法依约进行装修、改造活动。

6、出租方接受承租方备案、装修设计资料等的行为,不视为出租方对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消防许可、开业许可、卫生许可、环境保护、人身及财产保险、安全保障等一切责任)进行明示或默示的许可或保证,出租方对有关装修设计资料、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不负审查义务,承租方对此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但若装修设计方案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制止该方案实施并要求承租方更改方案,承租方保证无异议。

7、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同意的,承租方租赁保证金予以没收,且承租方另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向承租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8、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收回房屋时,承租方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毁损。对房屋及含供水、供电、空调、消防、外墙等固定设施不能改变或毁损,否则按合同期满或解除返还时的市场价赔偿。

9、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负责该房屋的安全保卫工作,购买包括出租方财产在内的保险及其他必要保险,承租方应将保险合同复印件交由出租方备案。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设施(含房屋内部电梯及在建筑物的外立面悬挂的空调外机、广告、夜景照明等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含房屋的结构性维修)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中更换零配件原侧上应为原厂配件)。若造成房屋或屋内设施损毁、丢失的,承租方应按照毁损、灭失时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或予以修复。承租方需维护好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形成的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等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终止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或赔偿承租方。

11、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不良影响,承租方应自行协调周边邻里的关系,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独立承担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卫生、消防、防疫、环保、城管等报批手续及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产有关的费用,并且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房产的检查、监督。

12、承租方不得违反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不得在租赁房屋、绿地、通道等搭盖建筑物,不得违章停放车辆,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承租方应立即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否则,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3、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竞租保证金:详见第一条第1点标的情况。

七、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kok官网首页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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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